安全与安保
根据2003 年《海上运输和近海设施安全法》(MTOFSA)的规定,纽卡斯尔港是受安全监管的港口。
进入港口受到严格控制,未经授权进入陆侧、水侧和船舶限制区属于违法行为,将受到严厉处罚。
点击下图中的元素,了解有关港口禁区和安全限制的更多信息。
海上安全等级
在澳大利亚,海事安全级别是根据《2003 年海上运输和近海设施安全法》 建立的框架的一部分,符合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》(ISPS)。这些级别旨在帮助管理和应对海事部门的安全威胁。
纽卡斯尔港拥有由内政部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中心 (CISC) 批准的港口运营商和港口设施运营商海事安全计划。此外,还有一些港口设施运营商的港口设施运营商安全计划也获得了 CISC 的批准。
安全等级分为三级,分别适用于船舶、港口、港口设施和近海设施。
安全等级 1 - 正常
- 船舶和港口设施运行的默认水平。
- 表示应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适当安全保护措施。
-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没有特定威胁的水平。
安全等级 2 - 加强
- 适用于安全事件风险较高的情况。
- 要求采取额外的安全保护措施。
- 根据评估的风险,临时或针对特定区域设置。
安全等级 3 - 特殊
- 在可能或即将发生安全事件时触发,即使没有确定具体目标。
- 最高级别警报,需要进一步采取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。
- 通常由内政部或相关国家安全机构针对严重威胁制定。
背景介绍
在 MARSEC 1 级建立纽卡斯尔港:
海洋限制区 根据 2003 年《海上运输和近海设施安全法》)。
在港口内作业的所有船只船长都必须时刻注意遵守水上禁区/限制区的规定。 如果纽卡斯尔港宣布提高安全等级或特殊安全等级,将在陆地和海上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。
任何安全级别的人员都不得擅自进入纽卡斯尔港的水边限制区 (WRZ)。
禁区 (根据《 2016 年新南威尔士州海洋安全条例》);
第 28 节 任何人,无论是否由船只运送,不得进入或处于任何停泊或锚定的海船、搁浅的船只、停泊或锚定的挖泥船、浮吊或机械30 米范围内的任何通航水域。
第 29 节 任何人,无论是否由船只运送,未经合法授权,不得进入或处于任何用于装运、卸载或储存任何油类、易燃液体、危险品或爆炸物的码头或海上设施100 米范围内的任何通航水域。